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8〕41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并严格考核的意见》(浙委办〔2008〕90号)文件精神,以及市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2009年度粮食安全工作责任制目标书》要求,切实做好我县粮食供需平衡工作,确保我县粮食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叶金堂
副组长:林 敏(县府办)
余晓军(县发改局)
成 员:胡华君(县委组织部)
夏雪松(县委宣传部)
梅勇和(县发改局)
梅伟森(县经贸局)
吴晓梅(县监察局)
蓝朝星(县财政局)
黄端璐(县国土局)
项秀梅(县交通局)
柳卫明(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