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工程专家组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三)依据专项实施方案,参与转化工程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编制,提出拟转化推广项目建议;

  (四)协助科技行政部门、行业有关主管部门成果转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五)负责成果转化年度和总体实施情况总结;

  (六)协助科技行政部门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实施的宣传工作。

  第三条 专家组组长职责:

  (一)根据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实施需要,制定专家组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并组织专家组工作,协商确定专家组成员内部分工;

  (三)召集专家组工作会议,讨论并布置相关工作;

  (四)确认并提交专家组成员或专家组集体提出的咨询建议和结论;

  (五)负责组织技术战略研究报告、研究与发展动态、年度实施报告和实施总体报告的撰写和审核;

  (六)根据工作和考评情况,提出专家组成员调整建议。

  专家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第四条 实行专家组联系责任人制度。专家组联系责任人由省科技行政部门委派。联系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支持专家组组长开展工作;

  (二)参与专家组相关活动;

  (三)负责对专家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提出调整或增补专家组成员建议;

  (四)会同专家组组长根据浙科发计〔2006〕196号文件规定要求,对专家组成员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和科研诚信管理。

  联系责任人由各相关业务处确定和管理。

  第五条 专家组根据省科技厅工作部署,配合厅各相关业务处室开展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交流专项实施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并书面形成会议纪要。

  建立专家组组长例会制度。根据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实施情况和工作安排,由厅各相关业务处组织召开专家组组长工作例会,布置相关工作,交流工作情况。联系责任人参加专家组组长工作例会。

  第六条 专家组成员实行动态管理。专家组成员在受聘期间因以下原因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和增补。专家组成员增补注重吸收“千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企业专家和宏观管理专家参加。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