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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州长、副州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州长、副州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黄政〔2010〕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黄南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州政府机构设置工作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现将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多杰才让州长 领导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方面的工作。
  李青林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信访、外事侨务(台港澳事务)方面的工作。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州政府督查室、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州地震局、州信访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黄南管理处。
  协助州长分管州监察局。
  联系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州法院、州检察院,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
  开哇副州长 负责农牧、水利、林业、扶贫、生态建设、统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州农牧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州扶贫开发局、州统计局、州农牧业区划办公室。
  联系州气象局,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黄南调查队。
  王华平副州长 负责工业、商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工作。
  分管州经济和商务委员会(州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州环境保护局、州卫生局、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经济协作办公室(州招商局)。
  联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烟草专卖局(公司)、青海省电力公司黄化供电局、中石油青海销售公司黄南分公司。
  联系州工商联。
  陈渠元副州长 负责财政、城乡建设、金融方面的工作。
  分管州财政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助州长分管州审计局。
  联系州国家税务局、州地方税务局、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黄南州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黄南监管分局、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
  朱小青副州长 负责发展改革、交通、通讯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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