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改工作时间安排
此次整改分动员、自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7月15日至7月20日)。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动员,提高当地开展整改工作的认识,明确整改工作的时间安排和目标要求,把整改任务抓紧部署到每个村、组。各乡镇要与有关的农业、国土、林业、司法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把开展此次整改工作的目的、任务和要求传达到广大干部群众。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深刻领会和掌握各项规定,引导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配合搞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要对照农村土地法律政策规定,及时开展自查活动,组织力量针对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查,理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重点、时限、措施和具体要求。各乡镇要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于8月1日前上报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三)整改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按照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整改,纠正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健全机制,制定制度。自查和整改可以交叉进行,做到边查边改,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纠正问题。
(四)总结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各乡镇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对整改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总结,于9月15日前上报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将于9月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五、整改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整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符礼伟(县长)
副组长:林 伟(副县长)
成员:李 光(县农科局局长)
孙爱娥(县国土环资局局长)
文 辉(县财政局局长)
桂科辉(县民政局局长)
关远武(县林业局局长)
陈国斌(县监察局局长)
王秋玲(县信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光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各镇包点单位抽调。
(二)落实责任。县农科局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承担指导新设立的4个村委会和3个村小组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县国土与环境资源局负责纠正侵害农民土权益的行为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等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林地纠纷调处工作;县监察局、县纠风办负责组织查处农村土地承包违法违纪行为和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行为;县民政局负责全县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相关事务;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费的拨付和管理;县信访局负责落实信访责任制度,加强督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