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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工业经济岗

  组织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战略,负责国家高新技术重大专项、示范工程、技术创新项目的上报和管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经济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循环经济产业的发展;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设备的消化创新工作;监测分析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全县工交行业经济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研究提出工交行业经济运行方面的政策建议;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县工业、信息产业和高技术类招商项综合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对重工业(化工)、轻工业等实施行业管理;承担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三)中小企业岗

  研究提出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全县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研究提出扶持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扶持。

  (四)信息技术岗

  负责全县信息产业的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跟踪研究国内外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信息产业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承担县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承办全县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乡镇企业岗

  研究提出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区、农产品加工业和冷库冷藏保鲜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扶持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区、农产品加工业和冷库冷藏保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企业改革;指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冷库冷藏保鲜业布局及结构调整;协调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冷库冷藏保鲜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协调、指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冷库冷藏保鲜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教育培训;负责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项目、冷库冷藏保鲜项目的核准、备案。

  四、人员编制

  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定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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