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负责全县工业、信息产业、高技术类项目招商工作;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县工业、信息产业、能源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
(七)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协调各工业经济和信息产业行业,规范行业行为;协调跨部门、跨地区重大信息网络工程项目及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八)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信息产业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负责信息产业的产品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依法对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监督网络之间互联互通,保障公平竞争;负责全县公共通信资源包括无线电频率、无线电频道的分配和因特网域名、地址的分配与管理。
(九)组织工业经济和信息产业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加强全县工业经济和信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十)组织、指导全县工业经济、信息产业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企业管理方面的人员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循环经济工业区(含昌江农产品加工区)的日常事务工作和工业区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储备、融资建设工作。协助工业区管委会管理、监督、协调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冷库冷藏保鲜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扶持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冷库冷藏保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三)指导乡镇企业改革;指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冷库冷藏保鲜业布局及结构调整;协调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冷库冷藏保鲜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协调、指导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冷库冷藏保鲜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教育培训。
(十四)负责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项目、冷库冷藏保鲜项目的核准和备案。
(十五)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昌江黎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办公室1个综合机构,共设4个职能岗位。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编制工业、信息产业的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