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指导县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旅游产业发展局内设办公室1个综合机构,共设3个职能岗位。
(一)办公室
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秘书事务、会议组织、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等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统计和分析工作;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规划发展岗
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工作,建立旅游资源档案,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调整编制我县旅游业发展和区域性旅游发展规划,负责县内旅游度假区的规划编制、实施、监督以及区内建设的协调管理;承办全县性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指导重点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旅游行业电子信息工程的规划与实施等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
(三)市场开发岗
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国际国内旅游发展动态,指导旅游市场开发;负责对全县旅游整体形象进行宣传,策划、组织、实施全县重大旅游促销活动;指导全县旅游产品及旅游线路的包装和宣传;协助旅游行业开展与国内外组织间的旅游业务往来,沟通旅游渠道;负责对全县旅游系统驻外机构和业务指导,承办外国和港澳台地区驻我县旅游机构和旅游企业的审核、报批及管理工作;办理全县旅游涉外事务。
(四)质量管理岗
负责全县旅游业的行政执法工作;起草全县旅游行业质量标准、服务规范等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车船公司、饭店、商场、娱乐设施的定点申报工作;负责旅游景区内导游的考核管理和全县导游员的年审工作;指导各旅游企业业务年检工作;指导实施全县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复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交通运输和旅游安全工作;监督全县旅游市场,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全县旅游业人才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培训、比赛、等级考核工作。
四、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