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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出版印刷发行、体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出版印刷发行、体育运动系统的队伍建设。

  (九)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文化艺术和文物、广播电影电视、体育运动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昌江黎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内设办公室1个综合机构,共设5个职能岗位。

  (一)办公室

  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本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考勤记分、车辆、电话、水电、印章管理以及日常工作。

  (二)文化艺术岗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群众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管理、协调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协调民族文化艺术和老年人、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工作;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实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建设和展览工作;检查、指导全县文物事业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文物市场;审核上报国家、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审核上报县级文物重点保护单位;负责文物技术鉴定;管理艺术事业、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协调艺术发展的结构和布局;研究指导全县艺术改革工作;协调全县性艺术比赛和重大非营业性演出等艺术活动。

  (三)文化市场岗

  负责监管全县文化市场(包括文化市场、文物市场、广播电影电视市场、出版印刷发行市场、体育市场);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稽查工作;指导文化产业发展。

  (四)广电岗

  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管理和宣传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台、站的管理工作;审核全县广播电视台、站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导本系统的科学技术,信息化服务和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监测,标准检测工作;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各单位的技术维护工作;指导广播电影电视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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