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做好各种文字材料的汇总,起草领导的讲话稿和本局的通知、通报等文字材料;负责会议组织、信息综合和文书档案等工作;做好人事的调配、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协调和管理财务、工资调配工作;负责档案管理。
(二)宣传教育岗
根据上级的要求和省委的中心工作及任务,安排具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全县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婚姻生育、节育及优生优育知识为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规范对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组织全县关爱女孩行动,实施新农村新家庭人口健康计划。
(三)政策法规岗
负责开展人口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监督检查本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综合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负责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人和事做好调查核实、处理或上报工作。
(四)发展规划与信息岗
负责制订切合实际的年度和季度工作计划,分解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生育各项任务指标;指导、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与信息业务,拟定本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与考核评估指标;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分析、工作。
(五)流动人口管理岗
综合管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拟定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公共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六)科学技术服务岗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规定;推广计划生育科研新技术、新成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组织计划生育技术鉴定。
四、人员编制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拨款事业编制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