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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城市建设岗

  拟定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燃气、市政桥梁、市政设施、园林、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市监察等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和生物多样性工作;参与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承担国家级、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城市防汛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城区的道路挖掘审批。

  (六)建筑管理岗

  负责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拟定和监督执行建筑市场行为、工程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及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作,受理全县招标投标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调查、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建筑科技信息的管理;负责《施工许可证》审批发放及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

  昌江黎族自治县地震局

  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防范地震次生灾害。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负责监督管理本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设防要求;管理本县地震灾害预测;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负责地震行政审批工作。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或草拟相应政策、地方性法规,制定落实措施;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监督检查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四、人员编制

  昌江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拨款事业编制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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