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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201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秀山府办发〔201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入春以来,我县因群众上坟烧纸、农事用火、小孩玩火、行人乱丢烟头等原因引发森林火警现象十分突出,春节期间已连续发生多起山火。近日,气温已明显回升,据市气象台《气象信息专报》(2011年第2期)预报,我县森林火险等级已高达4级,加之清明节即将来临,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火警高发态势,及早做好应对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政成员包管区、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防火的自觉性

  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坚持不懈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工作中要集中力量,大造声势,提高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使广大群众懂法、守法,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结合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宣传磁带、光盘、宣传资料和县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戒严令,采取车辆巡回宣传、赶集天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方式,让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严防死守,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

  三、严格火源管理,全面排查各类火险隐患

  各乡镇、重点林区要加强巡护,进一步加大对野外用火的监管力度,严查烧荒、烧土坎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立防火检查岗,严格控制进山人员,严禁痴呆、聋哑、残疾、精神病人、中小学生及其他无行为能力人员进山,严禁携带火种进山。

  四、落实防火预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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