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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通知

  (一)将督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各单位对督办事项没在限期内办结的,以及政令不畅、效能低下等情况,将在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中给予扣分。列入督查工作内容的事项办理出色的,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
  (二)对在督查中发现违反有关效能监察等方面规定的,由县监察局负责立案查处,依据省、市、县相关效能建设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效能责任。

  二OO九年四月七日

  附件:
  2009年县政府定期督查计划

序号

督查事项

督查时间

牵头人员

督查形式

1

县政府工作报告

每季度

雷应江

责任部门报进度

2

森林消防工作

4 月份

杨仲敏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3

城南旧城拆迁改造

4 月份

陈丽成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4

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5 月份

周卫林

责任部门报进度

5

土地开发和建设用地复垦

5 月份

陈丽成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6

县内主要工业区块建设

6 月份

王良言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7

重点工程建设

7 月份

林  敏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8

全县十方面实事进展情况

8 月份

雷应江

责任部门报进度

9

创建省级教育强县

9 月份

林旭虹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10

农民增收六大目标、农村危旧房改造

10 月份

杨仲敏

详见具体督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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