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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好本地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社区)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普查的经费保障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普查经费管理,节俭办事。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县的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科学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加强宣传工作,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是人口普查顺利开展的关键。各乡镇人民政府、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工作,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和丰富多彩的基层文艺文化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人口普查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关岭自治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关岭自治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陆发林(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黄华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郑 立(县统计局局长)

  梅继峰(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魏 虓(县公安局局长)

  任明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李祥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德季(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卢胜超(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邹翅丰(县民宗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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