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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上半年报及年快报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上半年报及年快报工作的通知
(宁建(计)发[2010]20号)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局: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上半年报及年快报工作的通知》(建办计函[2010]88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10年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和2011年上半年报及年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本报表制度分为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和村镇建设统计两部分。

  城市(县城)建设的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与市容环境卫生等。

  村镇建设的统计内容包括: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和市政公用设施基本情况等。

  二、执行范围

  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在此范围内的建设管理部门和单位以及村镇房屋建设管理部门,均应按照本报表制度规定填报统计报表,并报送当地归口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填报方法

  (一)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第一部分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

  (二)建制镇、乡和镇乡级特殊区域等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第二部分 村镇建设统计报表》

  四、报表报送方式及时间

  1、报送方式:各负责本市县汇总的单位以市(县)正式文件名义报送纸质和电子报表(年报电子表上报方式不变,各单位先报给上级市建设部门,电子版报表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发送至:0951QQQ@163.com。)。纸质报表请统一用A4纸打印,按城市、县城、村镇分别装订后各市、县建设部门直接报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报送时间:2010年城市、村镇年报请各县于2011年1月20日前上报你单位上级市报表主管部门,各市报表主管部门请汇总后于2011年1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半年报、年快报的上报时间分别为2011年7月1日、201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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