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上海市公园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沪绿容〔2009〕113号)
各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各直属公园:
为全面落实和推进本市迎世博公园品质提升各项工作,加大公园日常考核力度,提升公园行业管理水平,根据公园管理的特点和工作重点,制定2009年公园管理考核办法。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2009年度上海市公园管理考核办法
2.公园分类表
3.2009年度上海市公园考核表(略)
二○○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1:
2009年度上海市公园管理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和推进本市迎世博公园品质提升各项工作,加大公园日常考核力度,提升公园行业管理水平等要求,根据2009年公园管理的特点和工作重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实行“公平、公正、公开”考核原则。
2、实行差别化考核和管理原则。根据收费公园、免费公园、镇级公园和森林公园等不同类型和特点采取分类考核。
3、实行日常考核与考核督查相结合原则。
二、考核范围
本市在册147座城市公园,32座镇级公园以及崇明东平国家森林公园和松江佘山国家森林公园。
三、分类形式
把全市182座公园分为收费公园、免费公园、镇级公园三大类进行分类考核。其中:
(一)收费公园分为古典园林、专类园和综合性公园。
(二)免费公园分为24小时全天候开放式公园、夜间闭园的公园两类。
(三)佘山、东平、海湾三家森林公园只考核,不排名。
四、考核方法
(一)日常检查
由市局公共绿地处委托市公园行业协会负责。其中:1、外环线内公园全年检查3次。占分比例:二季度分数占30%、三季度分数占30%、四季度分数占40%。2、外环线外公园、镇级公园和森林公园全年检查2次。占分比例:上半年分数占50%,下半年分数占50%。
(二)年中、年终抽查和星级公园验收或复查。
由局公共绿地管理处组织公园行业协会、市区专业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抽查和验收。当年申报和复查的星级公园将被列为必查对象,每次抽查的公园数量不少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