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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和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4、公厕等级的核定和调整由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按建设标准核准,原则上每半年在《上海市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统计手册》中进行调整并报市绿化市容局相关部门备案。
  五、统一公厕导向标志和标识设置
  1、公厕导向标志和标识是方便公众用厕的重要导引设施,必须高度重视并做好此项工作。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按照《关于统一规范设置本市公厕标志和公厕导向标志的通知》(沪容环〔2006〕69号)要求,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厕标志和公厕导向标志的规范设置。
  2、导向标志和标识设置的基本要求:公共厕所导向标志应具备公共图形标志、导向方向(箭头表示)和所处间距等要素,每座公厕至少配置3块导向标志;公厕门楣和男女厕所间应设置中英文对照的图形和识别标识,公厕英文译写统一为Toilet。
  3、导向标志和标识设置应统一规范,可结合其他公共标识一并设置导向标志,亦可结合废物箱等设施单独设置,以方便如厕人员寻找。
  六、按节点推进公厕免费开放
  1、目前,本市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设置在公共区域的公共厕所中静安、闵行、长宁等9个区(县)已实行了免费开放;今年10月1日起,徐汇、普陀、闸北等7个区又将实行免费开放;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全部实行免费开放。
  2、公厕实行免费开放后,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加强公厕内各类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不断完善公厕的使用功能,特别是在保洁服务水平方面不能因免费开放而有所降低。
  七、进一步规范公厕日常服务管理
  1、统一公厕开放时间。公厕开放时间原则上调整为从上午5时至晚上10时止(各区县可根据具体使用情况作适当微调);其中,设置在居民区附近的公厕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开放。社会单位对外开放公厕随其经营服务时间开放。
  2、规范环卫公厕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公厕等级、开放时间、服务管理标准、服务管理人员工号、服务管理单位、投诉监督电话等;男女厕间的保洁服务应分设男、女保洁员,做到持证上岗。
  3、以深入开展公厕“窗口达标”和“文明公厕”评比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公共厕所文明服务操作规范》,开展公厕服务人员的全员规范培训(作业规范、文明操作、“双语”培训等),提升公厕服务的文明水平。
  4、加强对日常服务管理的监督考核。相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加强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公厕日常服务做到清洁、卫生、文明、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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