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发展党内基层民主
(五)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规则和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实行重大问题票决制,干部任用等重大事项决策实行无记名票决。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重大问题决策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凝聚党员意愿和主张,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党组织每年向全体党员定期报告工作制度,通报工作情况和加强党的建设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八)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选好、配齐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不断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形成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职工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中。重视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党政班子成员要参加联系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与班子成员、下级党政正职谈心1次;分管领导每年与所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班子成员谈话至少1次。谈心谈话要注重剖析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思想交流与融合,着力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九)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结合机构改革、事业单位调整后的新情况,组织对局系统干部队伍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察,全面分析掌握年轻干部队伍状况。有计划安排局机关和基层单位年轻干部轮岗,注重选拔、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到一线、到艰苦环境经受锻炼。坚持后备干部“重在培养、同样使用、优进绌退、动态管理”的要求,加强调整充实,重点掌握一批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后备干部。加快后备干部上岗任职步伐,大力选拔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妥善应对复杂局面、有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基层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形成有利于干部队伍梯次成长的良性机制。
(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推行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每年推出一定数量的处级领导干部岗位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规范直属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干部。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坚持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改进干部考察方式方法,扩大民主测评的范围,增强干部考察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加强平时考察、及时了解干部日常工作表现。逐步推行处级领导干部选拔的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办法,增强干部选拔的公信度。进一步拓宽干部任前公示渠道,完善任职试用期制度,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
(十一)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完善领导干部定期交流制度,直属单位正职、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以上应有计划交流。疏通干部交流渠道,推进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交流任职,进一步加大机关与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力度。健全领导干部绩效(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加强领导干部收入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对领导干部的激励作用。加强对长期在基层、在艰苦环境工作的领导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关心。探索领导干部岗位退出机制,合理界定不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统筹优化局系统干部资源。探索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加强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工作。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干部严肃问责。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或者书面诫勉,做到早提醒早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