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把农副产品营销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大张旗鼓地宣传做好今年地区农副产品营销工作对于强化农业基础、确保农民增收、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现实意义。一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农副产品的特色优势、优良品质、知名品牌和营销政策、先进典型,及时发布农副产品供求信息和市场行情。二要充分发挥农业信息网及地区、县(市)政府网络和农口专业网站作用,开辟农产品销售专栏,并与全国主要农产品销售网站进行对接,及时发布农副产品销售信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收集并及时向相关新闻媒体提供当地农副产品产量、价格、产地、销售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从9月1日起,每十天上报一次农副产品产销形势统计情况。三要认真组织、积极配合“新疆农副产品广播营销大行动”活动,对地区特色农副产品进行全面、集中的宣传,扩大其影响力,提高其知名度。(责任单位:地委宣传部牵头,地区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工商局、广播电视局、哈密日报社参与落实。)
三、多措并举,努力拓宽营销渠道
各县(市)、地区各相关部门要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和销售客商为主力,以扩大外销为重点,科学分析、及早谋划,广开销路,多渠道做好农副产品营销工作。
(一)强化农副产品展销推介工作。一要积极筹备、精心组织办好首届哈密大枣展销会;二要积极组织涉农企业及经销商参加国家、外省(市)举办的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展销会、推介会。特别是要积极组织参加新疆特色林果业产品(广州)交易会、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交易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三大展会”,利用好自治区打造的上海、广州、北京三大农副产品展销平台。(责任单位:哈密市人民政府,地区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
(二)组织召开多层面的座谈会。各县(市)、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与农副产品加工、营销企业,营销大户、专业协会、农民经纪人等开展不同层面的座谈讨论,认真分析农副产品产销情况、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市场趋势、价格变化,通报形势,讲明政策,并提供便利条件,现场解决难题,鼓励其振奋精神,抓住商机,发挥优势,拓宽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地区层面的座谈会由地区发改委、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分头组织棉花、林果、畜产品和其它农副产品营销座谈会。各县(市)座谈会由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三)做好农副产品产销衔接工作。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联系,准确了解和掌握农副产品市场信息及产品流向,把握农副产品市场行情和价格变化趋势;强化企业与区内外大市场的产销联系,引导和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产品流通主体开展农产品销售。特别是供销部门要发挥营销网络优势和主渠道作用,积极开拓区内外市场,扩大农副产品外销。(责任单位:地区工商局、招商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