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健全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此项工作由地区卫生局负责。
(六)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主要工作目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规定,核定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基本建设、设备、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此项工作由地区编办、人事局、卫生局、财政局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
主要工作目标:
1.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逐步在全地区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化管理。2009年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农村居民试点建档率达到5%。此项工作由地区卫生局负责。
2.定期为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2009年检查率不低于40%。此项工作由地区卫生局负责。
3.为地区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2009年地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率达到95%以上。此项工作由地区卫生局负责。
4.加强传染病的发现、登记、报告和现场疫点处理工作,提高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追踪随访到位率和规范治疗管理率,逐步降低传染病总发病率。2009年,地区传染病总发病率较上一年度降低3-5个百分点。此项工作由地区卫生局负责。
5.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生长发育检查。2009年地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70%。此项工作由地区卫生局负责。
6.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2009年地区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到70%。此项工作由地区卫生局负责。
7.开展慢性病管理。2009年在哈密市社区开展试点,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此项工作由地区卫生局负责。
(八)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主要工作目标:
1.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2009年城乡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平均达到80%以上;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地区75%以上的高危人群;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患者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民族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患者70%以上得到相应的抗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在全地区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90%以上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此项工作由地区卫生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