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娉曞緥淇℃伅 | 娉曞緥鏂伴椈 | 妗堜緥 | 绮惧搧鏂囩珷 | 鍒戜簨娉曞緥 | 姘戜簨娉曞緥 | 缁忔祹娉曞緥 | 琛屾斂娉曞緥 | 璇夎娉曞緥 | 鍚堛€€銆€鍚� | 妗堜緥绮鹃€� | 娉曞緥鏂囦功 | 鍚堝悓鑼冩湰 | 娉曞緥甯歌瘑 | 鍙歌€冮搴� | 
娉曞緥鍥句功 | 璇夎鎸囧崡 | 甯哥敤娉曡 | 娉曞緥瀹炲姟 | 娉曞緥閲婁箟 | 娉曞緥闂瓟 | 娉曡瑙h | 瑁佸垽鏂囦功 | 瀹硶绫� | 姘戝晢娉曠被 | 琛屾斂娉曠被 | 缁忔祹娉曠被 | 鍒戞硶绫� | 绀句細娉曠被 | 妗堜緥瓒嬪娍 | 銆€銆€銆€銆€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通知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通知的通知
(哈行办发〔2010〕9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24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评分标准》(新政发〔2009〕86号)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对考核内容所涉及的工作,本部门没有开展或存在问题的情况要在自查自评报告中予以说明。
  二、地区行署法制办要认真检查核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自查自评报告。在此基础上,地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从行署法制办、地区监察局、编办、人事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于12月15日至24日进行抽查考核。
  三、实行依法行政年度考核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制度。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通过年度自查自评和考核,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联系人:赛买提·乌斯曼,联系电话:0902-2251915。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娉曞緥淇℃伅 | 娉曞緥鏂伴椈 | 妗堜緥 | 绮惧搧鏂囩珷 | 鍒戜簨娉曞緥 | 姘戜簨娉曞緥 | 缁忔祹娉曞緥 | 琛屾斂娉曞緥 | 璇夎娉曞緥 | 鍚堝悓 | 妗堜緥绮鹃€� | 娉曞緥鏂囦功 | 鍚堝悓鑼冩湰 | 娉曞緥甯歌瘑 | 
娉曞緥鍥句功 | 璇夎鎸囧崡 | 甯哥敤娉曡 | 娉曞緥瀹炲姟 | 娉曞緥閲婁箟 | 娉曞緥闂瓟 | 娉曡瑙h | 瑁佸垽鏂囦功 | 瀹硶绫� | 姘戝晢娉曠被 | 琛屾斂娉曠被 | 缁忔祹娉曠被 | 鍒戞硶绫� | 绀句細娉曠被 | 銆€銆€銆€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