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2011年度入选企业进行软件正版化培训阶段(2011年3月10日-5月30日)
对入选2011年度的企业的主管领导、信息部门负责人员进行版权知识、软件资产管理、软件技术知识以及软件自查、软件采购知识培训。同时,做好入选企业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法律和技术准备。
(三)自查自纠及软件采购安装阶段(2011年6月1日-8月31日)
地区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企业开展使用软件情况自查。要求企业对使用的操作系统(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和桌面操作系统)、OFFICE办公套件、杀毒软件、数据库软件以及业务软件情况进行自查,核对软件采购合同和软件厂商的授权书,对没有取得授权的非正版软件要及时卸载。各企业应于2011年7月1日前完成本企业的软件自查工作,制定本企业的需求计划、资金预算及采购的形式,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地区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011年7月-8月31日,入选企业根据自查情况,完成非正版软件的卸载和正版软件的采购、安装工作。地区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好对企业的正版软件推荐工作,并协调相关软件厂商为企业正版化工作提供优惠价格,以保证地区2011年度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检查验收总结阶段(2011年9月1日-10月31日)
2011年度入选企业完成正版化工作后,各企业应做好总结工作,向地区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企业工作情况,组成检查组,对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企业进行检查验收。要做好地区“地区软件正版化工作示范单位”的表彰宣传工作,总结和推广示范企业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提高广大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能力和推进水平。
四、工作分工
地区新闻出版(版权)局负责地区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企业软件正版化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定期向地区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协调,有计划地拓展企业软件正版化的范围,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经教育宣传仍大量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分批、分步骤的开展对企业的版权知识培训普及工作;巩固政府机关和重点大型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加强对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教育和引导,进一步推进网吧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