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业资格认证工程
大力宣传职业证书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督促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积极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鉴定工作,实行持证上岗。积极推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纳入当地“阳光培训工程”、培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职业资格证书与个人工资待遇挂钩、职业技能大赛获奖人员给予奖励等机制,逐步形成“爱岗敬业、学知识、炼技能、强本领、比贡献”的行业氛围。
(四)粮食行政机构队伍建设工程
根据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需要,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加强职工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干部管理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工作技能,培养法律意识和政治观念。积极推进粮食监督检查机构建设,主要地州市、县市粮食产区力争在2012年底前按照编制、人员、经费“三落实”的要求,完成监督检查处(科、股)或执法大队的组建工作,其他地州市及县市要求在“十二五”末完成机构组建工作,建立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机制,层级监督、责任追究、权责明确的依法管粮新机制,建立一支作风优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粮食行政管理执法队伍。
(五)双向互动挂职锻炼工程
积极推动国家粮食局、自治区粮食局、地州市粮食局、县市粮食局党政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双向挂职锻炼机制,形成相互学习、相互指导、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共同做好粮食工作的新格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以本规划纲要为指导,负责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组织实施,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制定落实规划纲要的实施细则和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办法。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考虑,统筹安排,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切实抓好规划纲要的贯彻执行。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确保规划纲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积极宣传引导
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媒体,大力宣传人才兴粮战略的重大意义和实施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部署、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先进经验、做法和成效,确保规划纲要得到全社会支持和响应。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贯彻执行人才规划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组织开展人才规划情况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