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制度。要充分学习和借鉴市级新课程实验样本校的课改经验,重点在制度建设、课程开设、课程管理、评价改革、校本教研、师资建设、设备配置、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为全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积累成功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配套政策。为加强对全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特设立以下组织机构:
1、成立张家川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由县政府副县长马玉凤任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妥兴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亚斌任副组长,宣传、编办、发改、教育、财政、人事社保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米万祥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处理日常工作,并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规划和管理、师资培训、经费的筹措和监管、设施设备的装备指导、课改进展的督导评估以及开展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舆论宣传等工作。
2、成立张家川县普通高中课程实验专家指导组,由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人事股遴选教研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组成,在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研究指导工作,开展教学业务指导和检查,收集整理交流有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信息,组织撰写交流新课程实验工作经验,发现和培养新课程实验典型,指导新课程实验课题立项研究。
3、要建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领导机构和专家指导组织,加强统筹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订符合本县教育实际,并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相适应的教师编制、班额设置、经费投入、教学管理、督导评估、设施装备等配套政策,加强对课程管理、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跟踪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
4、各普通高中应成立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学科实验组、选修指导组等相关组织,明确教育教学管理处室和人员的具体职责,切实做好本校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各项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为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平稳、顺利、有序进行,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校标准化、特色化、多样化建设,县财政部门要加大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项经费投入,将新课程实验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主要用于高中新课程实验师资培训、地方课程开发、课程资源建设、课改示范实验基地建设、课改样本校建设、经验交流与推广等各项工作。努力改善高中办学条件,使高中办学条件逐步达到新课程实验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