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通知〔2009〕50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根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57号)及市政府《印发〈秦皇岛市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秦政〔2007〕28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常务副县长张士兆主持;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局、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县农业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人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统计局、县安监局、县矿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扶贫办、县委宣传部、县农经局、县工业促进局、县法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共3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县长助理、县政府办主任金德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袁绍安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树华兼任。办公室由成员单位有关同志组成,并设专职人员。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研究拟定我县农民工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计划;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农民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有关精神;制订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全体会议和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经县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经主持人、出席人同意后印发成员单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