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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克塞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3 事故灾难、公共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性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4 县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阿克塞县减灾委员会作为组织协调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主 任:县人民政府主管副县长

  副主任: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牧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教育科技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广电局、县地震局、县气象站、县给排水公司、县武装部、县武警中队的负责同志。

  3.2 县减灾委办公室职责

  (1)传达、贯彻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及有关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县减灾委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并监督落实;

  (2)承担全县自然灾害应急综合协调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地区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汇报;

  (4)向有关部门传达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5)及时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

  (6)组织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救灾工作对策;

  (7)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赴灾区联合工作组,协助、指导部门、乡镇、社区(村)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3.3 县减灾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管理、分配全县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负责提供有关减灾信息;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内外、省内外对我县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办理国际减灾交流与合作的有关事宜。负责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项目,组织减灾工程建设的设计、立项和建设、验收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拟定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规;组织编制和实施滑坡、崩塌、洪涝灾害、地面塌陷与沉降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动态监测、预报、评价、治理。

  县农牧局:结合牧农业实际提供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组织全县重大病虫害、低温、冰冻以及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防御的研究工作及有关科普宣传工作。

  县财政局:根据财力情况和减灾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减灾救灾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公安局:负责重大救灾活动期间的现场安全警戒、交通秩序的维护管理;在发生重大灾害期间,组织相关警种参与减灾救助及社会秩序的维护。

  县交通局:负责减灾工作期间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和管理;负责救灾车辆交通费用减免的办理,并负责减灾物资的紧急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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