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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的通知

  京沪高铁德州东站:负责辖区高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成立高速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制定预案,组织演练;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
  三、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一)应急救援联络员工作制度
  1.市应急办和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一般由负责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的综合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书面报市应急办备案。
  2.联络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变更,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报市应急办。
  3.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收集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反馈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落实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应急救援工作督查制度
  1.重要节日、重要活动、特殊季节期间,市应急办会同有关单位对各县(市、区)、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2.工作督查实行指定成员单位带队负责制,可采取联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和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应急工作督查等形式进行。工作督查主要对督查对象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及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3.每次督查结束后,写出督查情况报告,并及时通报,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
  4.市应急办要及时对督查情况进行收集,并形成总结材料报市政府。
  (三)应急救援值班工作制度
  1.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制定日常值班制度,设置值班专用电话,安排专门值班人员。
  2.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3.接到市应急办的调集命令后,值班人员应迅速向本单位主管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汇报,并按要求调集相关人员、器材装备迅速出动,赶赴现场。
  4.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出动后,值班人员应随时保持与救援人员的前后方通信联络。
  5.市应急办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各单位值班和通信联络工作进行抽查。
  6.各联动单位值班人员、联系方式有变化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备案。
  四、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体系
  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事故类型和事故等级迅速成立现场总指挥部。
  总指挥:现场最高政府首长(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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