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表彰2009年度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吐地行〔2010〕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2009年,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活动为主线,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确保了全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地区行署决定对在200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等27个先进单位、郭其军等3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获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先进县(市)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获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对获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先进企业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企业自筹);对获得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先进个人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企业先进个人不低于2000元(企业自筹)。受奖单位奖金中的20%用于奖励责任书签订人,其余部分由责任书签订人奖励有关人员。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为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新的成绩。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为开创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9年度地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2、2009年度地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09年度地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县(市)(2名)
1、吐鲁番市人民政府
2、鄯善县人民政府
二、先进单位(25名)
1、地区安监局
2、地区消防局
3、地区建设局
4、地区农机局
5、地区旅游局
6、地区质监局
7、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8、中石油吐鲁番销售分公司
9、中国联通吐鲁番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