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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湘发[2011]6号和湘政发[2011]8号文件精神省直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四) 突出园区开放的主阵地作用
  1.进一步创新园区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直管、 托管、 代管、 共建和一区多园、多区一园等多元化模式, 探索跨省跨国联合开发、 委托战略投资者和跨国公司成片开发等多元化开发机制。 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 承接产业转移重点(试点) 县的省级开发园区, 可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周边区域兴办项目区, 纳入园区总体规划, 享受园区相关政策。 (省发改委、 省科技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环保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商务厅、 省经协办)
  2.加大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力度, 打造一批主业突出、 外资来源地相对集中的特色园区,推进园区产业集聚发展和特色发展。 (省发改委、 省台办、 省经信委、 省环保厅、 省商务厅、省经协办)
  3.制定促进产业园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园区的规划指导和政策扶持。 进一步加大对园区的投入, 加强产业配套, 完善园区设施,增强承载能力。 (省发改委、 省经信委、 省财政厅、 省环保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商务厅、 省经协办)
  4.“十二五” 期间, 新增一批国家级园区,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出口加工区。 对市县基础好、 发展前景广、 带动能力强的园区, 通过审批其发展规划, 确定为省级工业集中区, 纳入省级开发园区统一管理, 落实省级园区优惠政策。 (省发改委、 省科技厅、省经信委、 省国土资源厅、 省环保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商务厅、 省经协办)
  (五) 建设开放式的现代物流体系
  1.加快全省公路、 铁路、 机场、 港口等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促进多种运输方式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对接, 形成货畅其流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 (省发改委、 省经信委、 省交通运输厅)2.%加强物流网络规划和建设, 建设一批功能齐全、 规模较大、 外向度高的综合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 重点建设长株潭、 郴州、衡阳、 岳阳、 怀化等区域物流节点, 加强与物流中心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综合运输通道与大型物流中心的对接。 (省发改委、 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 省商务厅)
  3.全面发展江海、 铁海、 陆海等多式联运、陆路口岸运输和国际快件业务, 鼓励“五定班列(轮)” 承运企业增开班列(轮), 切实降低物流成本。 (省政府口岸办、 省交通运输厅、 省商务厅、 长沙海关、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鼓励和支持沿海海运企业和港口仓储企业为我省企业提供多层次的货物集散、 装卸、 仓储、 包装、 加工、 配送、 集装箱等港口综合物流服务。 积极培育现代物流服务市场, 建立健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尽早形成高效、 快捷、 低成本的现代物流体系。 (省商务厅、 省发改委、 省交通运输厅、 省政府口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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