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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中药加工生产扶持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中药加工生产扶持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闽经贸计财〔2011〕666号)


有关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财政局:

  经研究,从2011年省级工商发展资金中安排155万元用于扶持福建省中药加工生产项目4个(具体见附件),相应追加有关设区市2011年度“2159999--其他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预算支出指标。请你们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2011年度中药生产扶持项目通知》(闽经贸消费〔2011〕303号)要求,专款专用,做好项目、资金跟踪、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项目实施期内,设区市经贸部门应于每年4月底前向省经贸委提交本地区中药加工生产扶持项目的进展情况。省经贸委将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资金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经核实后,全额回收已拨付的中药生产扶持项目资金,该企业3年内将不得申报中药加工生产扶持项目。

  附件:2011年福建省中药加工生产扶持项目资金(第一批)安排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
  2011年福建省中药加工生产扶持项目资金(第一批)安排表
序号项目名称承办单位地区总投资  (万元)
1天然珍惜药材三叶青粉研发生产及成果推广福建天人药业有限公司宁德400
2姜半夏蒸煮工艺改进与烘干设备研发福建瑶理药业有限公司南平500
3乳腺专科用药--乳核内消液药产业化厦门金日制药有限公司厦门350
4活血化瘀创新丹七胶囊的产业化福州闽海药业有限公司福州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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