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的通知
(三办发〔2011〕34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三亚市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8日
三亚市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解决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
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各级党政工作部门建立起党政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工作机制,真正把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和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访、越级访和重访,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职责
参加信访接待日的领导干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本级受理的群众信访事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要明确责任,限期解决;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要明确告知上访人,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每位接访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五包”,即包接待、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稳定。
三、工作办法
(一)参加接访的领导人员范围
参加党政领导接待上访群众的人员为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市信访工作重点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信访工作重点单位包括:河东、河西区工委和管委、各镇党委和政府、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旅游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总工会)。
(二)接访时间
1.市委、市政府领导接访日,每月2次,每月15日为市委领导接访日,30日为市政府领导接访日(二月份28日为市政府领导接访日),如遇节假日提前至上一个工作日或延后至下一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市信访局拟订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市委、市政府领导大接访时间按要求另行安排。如出现集体访或重大信访事件等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