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晃政办函〔2009〕112号)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关于尽快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精神,省扶贫办将我县定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县。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霞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周生杰 县委副书记

  韩景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田瑞炎 县人民政府副县级干部

  成 员:谭 诚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绍忠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吴代英 县农办主任

  杨慎学 县扶贫办主任

  杨水中 县民政局局长

  舒明发 县财政局局长

  徐 进 县统计局局长

  蒲光海 县残联理事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