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设局负责主要水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督促建筑工地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把主要水域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把好选址和布局关,未经环评的项目,不予审批。
县水务局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合理规划和调度水资源,在确保饮用水源区功能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开展全县性整治河道河床乱采乱挖专项行动;制定整治河道环境绿色行动计划,禁止在河道河床乱采乱挖,禁止在水域规定范围内建房,禁止往河床河道倾倒垃圾。
县农业局负责种植业对饮用水源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控制农药、化肥对饮用水水源污染的防治措施。
县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源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饮用水水质卫生质量的监督、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饮用水源污染事故,防止和控制因水源污染引起的疾病发生和蔓延。
县城管局负责对舞水河县城段南岸的监管,禁止往城区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乡(镇)及街道社区负责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创建和巩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和具体措施;各个乡(镇)明确一名副乡长、街道社区明确一名领导兼职抓水域环境监管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建设生活污水、垃圾的集中处理设施。
四、工作要求
1、完善基础调查工作。县环境保护局对县境内主要河道及支流沿线的主要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摸清生产项目、排污总量、污染源治理等情况,确保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无排污口,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排污口。
2、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范围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当水域环境受到污染及破坏时,视情况启动相应预案。
3、加强监管与监测。各成员单位对饮用水源地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县环境保护局对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每月不少于1次。各成员单位需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台帐,县环境保护局需建立监测动态管理档案。
4、推进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群众举报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坚持快速反应,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果断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