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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麻政发〔2009〕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做好我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9〕30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怀政发〔2009〕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县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查清10年来我县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对于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加快富民强县,构建和谐麻阳,实现科学跨越,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科学发展观贯穿人口普查工作全过程,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县情数据,为县委、县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人口普查的时间和内容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组织和实施及经费保障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建立人口普查工作责任制,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到位,保证此次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为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唐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吴建阳、县统计局局长龙开才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人大财经委、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计生局、县民宗局、县广电局为成员单位的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统计局,县统计局副局长周尚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的人口普查工作。对人口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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