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加大对各县(区)政府的考核力度,将亿元GDP专利授权数和发明专利申请数、商标申请数等列入县(区)党政领导考核体系。各县(区)各部门要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实施地区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市、县(区)政府要保证知识产权工作必需经费,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保障知识产权工作有效开展。市、县(区)设立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具体承担战略实施组织工作,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战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产业、区域、科技、贸易、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对企业开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装备和产品以及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对关系国计民生与重大公益性专利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予以鼓励和支持。加大专利申请、授权资助力度,市、县(区)财政安排专利专项补助资金,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的专利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所需申请费、实审费给予资助。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知识产权服务的投入力度。
  (三)建立奖励机制。设立市专利发明奖。对获得优秀专利奖项目单位、优秀专利发明人以及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加大职务发明奖励力度,专利权所有单位对外转让专利权取得的税后收益,可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经费奖励发明人或设计人。自行实施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实施后可每年从税后收益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外观设计专利实施后可每年从税后收益中提取不低于千分之五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企业的奖励及各类注册商标申请补贴,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09〕28号)中的规定予以兑现。
  (四)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或引进具有较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具有较高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具有较强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的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以适应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需求。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对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分类培训。加快知识产权后备人才培养,鼓励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学科,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机制,将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引进纳入我市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加大吸引海内外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的力度。
  (五)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五年普法、科普宣传计划,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增加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教育,在党校和行政学院开设知识产权课程,推进面向企业、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