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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

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
(松党办发〔2009〕201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及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54号)和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以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50万元以上规模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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