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府办发〔201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广元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委〔2010〕70号),设立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简称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市政务服务中心挂广元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市行审办)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市属部门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服务事项,对办理过程实施监督。
(三)会同相关部门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规范优化审批流程,负责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
(四)制定政务服务各项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对入驻窗口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五)拟订全市政务服务系统电子政务大厅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网上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审批。
(六)负责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七)受理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元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办理机关日常事务,拟订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保密、档案、安全、综治、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务、群团等工作。
(二)督察科
督促检查行政审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对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承办对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负责政务服务工作目标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