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改进村级党组织领导方式和活动方式。把党组织活动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强村富民等紧密结合起来,丰富党组织活动内容;扩大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广泛吸纳群众参与,实现党群互动;充分利用互联网、远程教育网等现代媒体,搭建新的党建工作平台,拓展党组织活动空间。通过领办、创办、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协会、龙头企业、社会服务组织等,努力实现经济合作或服务组织覆盖所有行政村。要坚持党内生活制度,村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会,各党小组每年至少组织党员开展1次活动。重视群团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党建带群团工作机制,促进共同发展。
4、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按照中央财政支持、地方财政配套、党费适当补助的办法,继续推行“县级领导牵头,县直部门帮建和乡村两级自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新建模式,由县委组织部门牵头,将民政、文化、体育、卫生、人口计生、商务等部门的村级建设项目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统一规划、集中建设,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新建和改扩建工作,确保到2010年年底实现村村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健全完善农村党建项目制,发挥好省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的作用。逐步提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标准,确保村级组织正常有效运转。
六、充分激发农村党员队伍活力
1、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大在文化程度较高的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力度,注重吸收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入党,消除党员“空白组(村民小组)”。在农民工集体外出、务工地点相对固定、条件具备的地方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积极发展党员,开展党的工作。
2、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发挥“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作用,建立健全乡镇(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在教育管理、信息咨询、证照办理、权益维护等方面提供服务。进一步落实流动党员流入地属地管理、流出地延伸管理、流入地流出地双向共管的职责,做好流动党员的信息录入,实现信息的动态维护和资源共享。
3、充分发挥农村党员作用。通过政策指导、资金扶持、项目引进、信息咨询、科技推广等措施,为有创业能力的农村党员提供帮助,鼓励和引导他们带领农民共同致富。以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户、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制、结对帮扶等为载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农民工党员作用,鼓励和扶持返乡农民工党员在本乡本村带头创业。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的党员,要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