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成立海东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东署办〔2010〕114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行署决定成立海东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委员会职责、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金长华 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常务副主任委员:
吴启章 地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
潘海春 团地委副书记
副主任委员:祁永天 行署副秘书长
李月旺 地区综治办副主任
余包青 地区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马登丰 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韩 亮 地区检察分院副院长
郭廷恩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马田瑜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索 南 地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成德 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海雄 地区文体广电局副局长
纳进云 团地委副书记
黄海燕 地区妇联副主席
成 员: 黄继成 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安玉珺 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庞建伟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月林 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孟中瑚 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孔明旭 地区林业局副局长
周承国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黄德怀 省工会海东办事处副主任
钟慧琴 地区科协主席
白增先 地区残联副理事长
王小明 行署法制办副主任
严得煜 团地委办公室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设在团地委,纳进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