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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关于做好开展重庆市第八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比活动工作的通知


  (二)公示投票。参评资格经审核合格者,在市级媒体及新闻网站公示名单、事迹,接受公众投票。

  (三)评委会。重庆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

  (四)审定名单。重庆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向指导协调小组报告评选表彰工作、投票结果,并提请审定建议名单。

  (五)授予称号。市总工会分别授予标兵单位、标兵班组和标兵个人重庆“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和重庆“五一”劳动奖章。曾获得相关称号的不再授予。

  四、申报要求

  各候选标兵单位、班组和个人事迹材料须送报纸质件(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150字公示材料、800字事迹简介及3000字详细事迹,申报标兵者须送报3张2寸彩色标准照片。

  已获得过重庆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班组和标兵个人称号者不参加评选。标兵推荐对象为一线职工,负责本工作的单位主要领导不参加评选。

  五、表彰

  重庆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将于12月底前召开表彰座谈会,公布指导协调小组表彰决定及重庆市总工会“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和 “五一”劳动奖章决定。

  联系人:彭懿

  联系电话:63896876

  附件:

  1、重庆市第八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推荐表(单位)

  2、重庆市第八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推荐表(班组、科室)

  3、重庆市第八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推荐表(个人)

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

2011年3月8日

  附件1:
  重庆市第八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推荐表
  (单 位)

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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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何时受过

何种荣誉

(800字)

所在

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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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区县总工会、产业工会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协调小组

意  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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