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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革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革
(泸市府办函[2011]17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泸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工作安排》,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是完成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三年任务的攻坚之年,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务求实效,确保我市医改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泸州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工作安排

  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改革,根据国家、省对医改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09〕2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川府发〔2009〕4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1〕23号)、《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泸委发〔2010〕5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方案(2010-2011年)的通知》(泸市府发〔2010〕4号)等文件精神,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断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得到进一步控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三年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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