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制。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妥善解决基层应急管理机构、编制、经费等方面的问题,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关系理顺和装备加强,构建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二)加强基层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层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设备、设施、避难场所以及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信、天然气、暖气、电力、市政等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
(三)推进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的意见,继续开展“六个一”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活动,即全市确定一个区(市),每个区(市)确定一个乡镇(街道)、一个社区、一个行政村、一家企业、一所学校作为应急管理示范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六、强化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工作
(一)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移动通信、互联网,广泛宣传普及应急管理知识。编印应急知识科普读物和公益广告,通过免费发送和在各类媒体刊登播放,提高应急科普实效。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和《
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4周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管理宣传活动。
(二)完善培训体系。以市、区(市)委党校等应急管理培训基地为载体,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各类干部及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年内分别举办乡镇(街道)分管乡镇长(主任)培训班和市直有关部门应急办主任培训班。
(三)创新培训方式。利用现有资源和现代化教育手段,举办专题报告会和短期培训班,进行应急知识培训。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培训活动。
七、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考核督查
(一)完善考核体系。在应急管理考评纳入全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枣庄市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二)加大应急管理督查力度。对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进行督促检查,抓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开展《
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