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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建立中俄双语经贸合作信息网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市信息中心负责中俄双语经贸合作信息网的建设以及日常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
  (四)佳木斯大学信息中心和佳木斯大学外国语学院俄语教研室负责协助市信息中心做好网站建设和翻译工作。
  (五)市外事办负责沟通协调俄方相关单位,收集整理俄罗斯相关的政策和市情概况信息,负责提供俄方的网址,并协调将我市中俄经贸合作信息网同俄方政府网链接。
  (六)市发展改革委、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局、经济合作促进局、外事办、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卫生局、教育局、旅游局等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网站建设相关信息,并向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提供。
  (七)市财政局负责支付中俄双语经贸合作信息网的俄文翻译费用和软件开发费用。
  (八)各县市负责当地对俄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翻译。
  (九)各外贸公司负责本单位对俄经贸信息的翻译工作。
  五、信息报送
  (一)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商务局、外事办负责提供对俄投资政策法规相关信息。
  (二)市发展改革委、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合作促进局、商务局、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项目合作信息。
  (三)市商务局负责提供商贸信息、购物指南、餐饮企业信息。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劳务合作信息。
  (五)市旅游局负责提供我市旅游景点和宾馆酒店等相关信息。
  (六)市卫生局负责提供我市主要医疗机构信息。
  (七)市教育局负责提供我市重要教育机构信息。
  (八)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民航、城市公交等相关交通信息。
  (九)市信息中心负责市情概况、俄罗斯概况、经贸动态及友情链接的信息收集整理工作。
  投资政策、旅游景点、宾馆酒店、购物指南、餐饮企业、医疗服务、教育之窗等信息要求每半年至少更新报送一次;项目合作、劳务合作、商贸信息、交通信息等要根据情况及时更新报送。各单位在报送信息时要求中俄文双语同时提供电子版,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六、涉密审查
  凡上网信息,要本着“谁提供、谁审查”的原则,须经过各信息提供单位和发布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签批同意后,方可上网发布,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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