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变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的意见


  第十条 加快电子政务监察建设。大力推进市、县两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逐步建立由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系统和视频监察系统三位一体的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中心、分中心、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单位的电子监察和视频监察全过程监督,形成覆盖面广、监督性强、快速高效的电子监察网络。行政审批大厅设立总服务台,提供登记、咨询、引导服务,服务对象办理审批事项时,一律由总服务台进行系统初始登录,再流转至相应窗口运作,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全过程跟踪监督。

三、开展专项整治,规范行政行为

  第十一条 开展涉企“三乱”专项整治。对面向企业的收费、罚款、检查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该取消的彻底取消,该规范的严格规范,所有收费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严禁面向企业的,没有法律规定依据的,以办班、培训、发证等名义乱收费行为。严禁分解创收任务,下达罚款指标,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要定期通报行政执法部门执收执罚情况。

  第十二条 开展对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专项清理整治。按照服务、减负、规范的原则,在近年清理整治的基础上,对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进行专项清理整治,该取消的取消,该合并的合并,该取缔的取缔。依附于职能部门的要脱钩,利用部门行政职能招揽业务、收取费用、谋取“小团体”利益的,要予以清除。

  第十三条 开展规范执法专项整治。在执法部门和单位中进行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查找整治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行为等方面的问题,在执法队伍中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善待外来客外地车的理念,坚决杜绝滥用职权、“雁过拔毛”等现象的发生。

  第十四条 开展施工环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生排外、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等各种干扰施工的行为;特别对各种路霸、村霸、街霸、市霸、建筑霸,要重拳打击,决不手软;对那些向投资者敲诈勒索的,要严惩不贷。

  第十五条 开展对各种评比达标活动专项整治。从严控制各类庆典、剪彩、奠基、竣工、纪念、颁奖等活动。党政机关举办各类庆典、剪彩、奠基、竣工、纪念、颁奖等活动,承办单位必须事前把活动的名称、内容、范围、时间、经费来源等主要情况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批准后方可进行。经批准举办的相关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严禁铺张浪费,严禁向任何单位摊派各种费用或收取各种礼金,严禁发放各种礼品或贵重纪念品。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