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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经费预算10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改造每个台站100万元,共计500万元,2011年实施;技术项目建设每个台站100万元,共计500万元,2014年前实施。
  (二)五项重点基础工作建设
  1.地震小区划和震灾预测项目建设
  地震地质灾害小区划包括:地质构造(活动断裂)分布,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及分区,市区钻孔分布图,市区地质地貌单元及场地类别划分,砂土液化分布区,软土震陷分布区,地震地质灾害综合分区等,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浅表地下结构、建筑物和生命线工程抗震设计及城市规划的重要决策依据。
  震灾预测评估结合我市具体建设布局和发展特点,收集建筑物、生命线、次生灾害及地理信息等基础资料,开展建筑物单体和群体震灾预测评估,对生命线系统网络进行易损性分析,为城市应急指挥、抗震设防、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和地震紧急救援、震后重建提供依据。
  投资预算2000万元(其中市级投资1200万元,争取国家投资800万元)。2011年编制项目可研、进行前期研究、完成项目立项,2012-2015年实施。
  2.市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

  依托武警太原支队建立太原市地震应急救援队,配备高科技、高性能地震应急专用抢险、通讯和交通装备。
  经费预算1100万元。2010-2012年分3年实施。
  3.防震减灾社区建设工程
  启动“太原市防震减灾社区建设工程”,完善我市“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标准,创建全国防震减灾社区建设示范城市,全面提高基层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加大基层防震减灾能力建设投入,力争到2015年,50%的防震减灾社区达标。
  经费预算1800万元。2012-2014年分3年实施。
  4.太原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学校、人防工程等设施,采取“挂牌一批、改造一批、新建一批”方式,有计划、有步骤的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第一阶段,各县(市、区)按照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制作统一的避难场所标识,先期挂牌一批应急避险场所;第二阶段,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改造,建设一批具备一定避难功能的避难场所;第三阶段,新建公园、广场、体育场时,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功能齐全的大型避难场所。避难场所建设由城乡管理部门总负责,政府应急、地震部门监管,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经费预算:一般避险场所,700个,2000元/个,由县级财政解决。市级避难场所,6个,300万元/个,由市级财政2012-2015年期间分3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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