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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综合协调等工作;发布重大体育新闻;负责起草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草案,研究拟订体育体制改革方案;拟订体育经营活动及体育市场管理的政策;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负责体育系统的外事工作;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审核;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和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制定全系统财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系统行政、事业、预算外经费的统一支付和管理工作,编报经费的年度收支计划;负责统计工作;负责全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训练竞赛科。

  负责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提出全市业余训练队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和协调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业余体育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体育竞赛制度和竞赛计划;负责各项目运动员和裁判员等级的审批和申报工作;指导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发展和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大型体育赛会的组织、参赛工作;负责参加省运动会队伍组建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体育科研工作,负责体育科研成果的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指导经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批准的各类重点训练基地的建设工作。

  (三)群众体育科。

  负责拟订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申报和审批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负责对社会公共体育设施的计划、安装、普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研究提出健身气功管理的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机关工勤编制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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