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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侨务科。
  贯彻执行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我州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和建议;依法保护全州归侨、侨眷和华人、华侨在凉山的合法权益,处理涉侨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归侨、侨眷的救济、扶贫工作;负责提供国内、国外侨情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涉藏工作;开展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利用侨务渠道,开展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负责全州侨情调查工作;负责办理华人华侨和国外慈善组织、国际友人捐赠和接待工作;负责港澳地区慈善机构和爱心人士援助我州项目的引进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提供侨务信息,起草侨务工作方面的文件。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凉山彝族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6名。核定州外侨办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1名。
  州纪委、州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专项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1名。按照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监察局《关于调整州政府部门和州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通知》(凉纪发〔2010〕20号)规定管理。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五、其他事项
  (一)凉山州归国华侨联合会。
  凉山州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州侨联)是全州性人民团体组织,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引进海外侨胞的资金、技术、人才工作;开展与全州归侨、侨眷和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和团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侨部门组织的侨法调研;开展涉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咨询服务;代表归侨、侨眷利益,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侨事件;承办侨务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荐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等。凉山州归国华侨联合会下设侨联科;核定行政编制2名,其中:设主席或副主席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州侨联领导按其章程规定产生。
  (二)凉山州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凉山州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简称州友协)是全州性人民团体组织,按照其章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同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发展友好合作关系;利用民间交往渠道,开展对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交流合作;密切与外国社团的联系,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重大动向,为有关部门制定外事工作方针政策提供建议和意见。凉山州对外友好协会下设友协科;核定行政编制4名,其中,设会长1名(由州外侨办主任兼任)、专职副会长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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