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职业能力建设科。
负责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全州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凉山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州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负责拟订全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承担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的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核准、审验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州(回州)工作或定居以及国(境)外机构在州招聘专业技术骨干的有关政策。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考核奖惩流动等政策;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聘任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拟订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含招聘国(境)外非专家人员]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全州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九)人才科(凉山州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州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州人才资源的规划和人才资源开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州人才流动的政策和规定,指导全州人才流动、人才市场建设工作;负责全州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农村人才开发工作;负责拟订全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编制全州引进国(境)外智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在州工作的外国专家及办理外国专家资格认证的工作;归口管理全州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的工作;负责引智成果的鉴定、推广工作;承办对有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的奖励事宜;监督、协调各县市、州级各部门的引智工作。
(十)劳动关系科。
负责拟订劳动关系政策;牵头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审核并发布地方劳动定额标准;承办省在州单位工作人员、州级机关工勤人员和州属企业职工流动工作;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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