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以及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大课题调研、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三)规划财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州及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州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代管帐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以及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四)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负责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创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州就业管理政策;负责拟订全州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州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五)凉山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凉山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指导全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承担州级和省在州有关单位军转干部安置、选调、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