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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培育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七)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及汽车站场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及汽车站场相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码头)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八)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抢险、救灾、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本系统交通战备工作,并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指导全州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州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一)承担路政管理职责。指导、监督路政管理部门对公路的路产路权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维护;负责全州公路、桥梁、隧道收费站点建设,指导、监督收费项目的收缴、还贷和收费公路的维护。
  (十二)承担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凉山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科)。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目标管理、政务督办、提案办理、文书档案、新闻发布、机要、值班、保密等工作;负责涉及交通运输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报审、信息组织、发布及门户网站的建立及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有关涉外工作和局机关行政后勤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事务;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解答,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负责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信息平台的规划、建立、管理,参与应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案编制及处置工作;处理交通运输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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