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报告、总结、通报、简报、简讯等文件材料,以及有关无线电管理重点工作、重要事件、重要活动的报道,反映和体现无线电频谱资源和无线电管理工作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国防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四)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宣传。
结合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频率协调、干扰查处、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技术、无线电设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无线电管理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卫国家主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的重要作用。
(五)开展电磁环境保护宣传。
结合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以及对民航通信、铁路运输调度等重要无线电业务的保护,着重宣传保护无线电电磁环境的重要意义;宣传在设台前要进行电磁环境测试、电磁兼容分析、设备检测,定期对在用设备进行抽检,定期监测评估电磁环境的状况,其目的是要避免不科学设台对电磁环境造成破坏,消除无线电干扰隐患,维护无线电电磁环境的良好秩序,促进各类无线电业务的共同、和谐发展。
(六)宣传无线电管理机构在保护民用航空、铁路运输调度等重要无线电专用频率方面采取的措施、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宣传无线电管理机构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高考、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等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情况。
(七)开展无线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宣传。
无线电基础设施包括移动、电信、联通、电视广播、微波等各种无线电基站属国家公共财产,合法建设应予以保护。
(八)开展无线电新业务、新技术的宣传。
要结合省政府与国家三大电信运营商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及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无线城市规划(2010-2012)>的通知》和“全省加快智慧城市光网四川建设工作会议”的相关要求,大力宣传3G等无线电新业务、新技术,支持、引导3G等无线电新业务的健康发展,宣传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所带来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同时,要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列举人们看电视、听广播、拨打移动电话、移动上网、遥控门锁等日常生活都离不开无线电,使社会公众认识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运用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贡献,无线电与自己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使社会公众了解无线电事业,关注无线电事业,关心和支持无线电事业。
六、活动形式